办事指南
  办事咨询
  办件查询
  办事公告
  受理费用
  表格下载
  风景区内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审批
  风景区林木砍伐、采集标本等审批
  风景区内经营活动的审批
  进入风景区营运的交通工具的审批
  国家A级旅游区(点)评定
  国内旅行社设立
  旅游饭店星级评定
  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
  浙江省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点评定
  农家乐特色村、点评定
  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创建办法
  宁波市农家乐休闲旅游区块申报
  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园
  浙江省农家乐精品培育项目考核
  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
  余姚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
  浙江省省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
  浙江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定
当前的位置:首页 >> 旅游饭店星级评定
一、评定标准
《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》(GB/T14308—2003)国家标准。

二、评定对象
提供餐饮、住宿设施及相关服务的宾馆、酒店、饭店、度假村、大厦、中心等。

三、评定条件
饭店开业一年后可申请星级评定,经星级评定机构评定批复后,可以享有五年有效的星级及其标志使用权。开业不足一年的饭店可以申请预备星级,有效期一年。

四、评定程序
(一)星级的申请
1、凡申请星级的旅游饭店,均应承诺履行向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市星评委”)提供不涉及本饭店商业机密的经营管理数据的义务。
2、申请星级的饭店,应向市星评委递交星级申请材料。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、自查自评情况说明及其他必要的文字和图片资料。
(二)星级的评定规程
1、受理。市星评委接到申请报告后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答复。
2、检查。受理申请后,市星评委应在一个月内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安排评定检查。如不合格,待接到饭店整改完成的报告后,于一个月内再次安排评定检查。对申请三星级以上的饭店,由市星评委组织初检后,由上级星评机构组织终检。
3、评审、批复。经评审认定合格的饭店,市星评委或上级星评机构给予评定星级的批复,并授予相应星级的标志和证书。

五、评定联系
联系科室:余姚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
联系人:金黎君
联系电话:0574-62837012
办公地址:西石山路118号德发大厦5楼


关于本站 | 版权保护 | 联系我们 | 网站导航 | 网站管理制度 | 信息安全制度 | 隐私声明 | 帮助信息 | 访问统计 | RSS新闻
  版权所有:余姚旅游政务网 旅游咨询电话:0574-22702270 0574-62620088
Copyright 2002-2010 www.yyly.net www.lyj.yy.gov.cn All Rights Reserved
主办方:余姚市旅游局 联系电话:0574-62837000 传真:0574-62704108
地址:余姚市西石山南路118号(德发大厦5楼) 浙ICP备05007903号  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部门邮箱:lyj@yy.gov.cn 96118全省旅游咨询/投诉特服热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