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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的位置:首页 >> 旅游饭店星级评定
一、评定标准
《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》(GB/T14308—2003)国家标准。
二、评定对象
提供餐饮、住宿设施及相关服务的宾馆、酒店、饭店、度假村、大厦、中心等。
三、评定条件
饭店开业一年后可申请星级评定,经星级评定机构评定批复后,可以享有五年有效的星级及其标志使用权。开业不足一年的饭店可以申请预备星级,有效期一年。
四、评定程序
(一)星级的申请
1、凡申请星级的旅游饭店,均应承诺履行向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市星评委”)提供不涉及本饭店商业机密的经营管理数据的义务。
2、申请星级的饭店,应向市星评委递交星级申请材料。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、自查自评情况说明及其他必要的文字和图片资料。
(二)星级的评定规程
1、受理。市星评委接到申请报告后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答复。
2、检查。受理申请后,市星评委应在一个月内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安排评定检查。如不合格,待接到饭店整改完成的报告后,于一个月内再次安排评定检查。对申请三星级以上的饭店,由市星评委组织初检后,由上级星评机构组织终检。
3、评审、批复。经评审认定合格的饭店,市星评委或上级星评机构给予评定星级的批复,并授予相应星级的标志和证书。
五、评定联系
联系科室:余姚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
联系人:金黎君
联系电话:0574-62837012
办公地址:西石山路118号德发大厦5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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